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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二十大 | 奋进十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钱颜 中国贸易报 2023-06-28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


十年来,对于在时代洪流中勇往直前的企业来说,中国越来越健全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它让每一个市场主体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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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保护知识产权 中企十年从茫然到无惧


曾经的中国企业,虽然因为制造能力获得不少跨国商机,但也由于不了解国外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等,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知识产权问题。


2014年,在法兰克福国际照明展现场,两家中国企业因为专利侵权,被欧司朗专利高管发现,当场就被撤展。


2015年,美国拉斯维加斯医药及保健品原料展会上,山东一家企业因美Neptune公司认为其侵犯两项产品专利,收到内华达州法院下达的临时限制令和扣押令。同时,被美国Aker公司指控另外一项专利侵权,被要求撤展。


2016年,在美国消费电子展(CES)上,江苏一家企业被美国竞争对手以侵权为由投诉到联邦执法机构,后被逐出展会。


……


“中国企业丢人丢到国外去了”“我国企业缺少创新精神”“国内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等声音充斥着国际市场。法律意识和知识薄弱令中国企业走出去时屡屡受挫。


痛定思痛。十年来,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专利创造、运用能力不断提升,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能力进一步提高,更有一些企业还建立起全面、完善的国际化知识产权体系。以华为为代表的科技民族企业,以知识产权为武器,不断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数据显示,从专利角度看,华为在全球126个国家/地区中,共有超过23万件已公开的专利申请,其中近40%的专利布局于中国市场,在美国、欧洲、印度、日本等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布局数量紧随其后。


为了助企纾困、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十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激发创新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且节奏一年紧似一年。2017年,国务院发布《新形式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令侵权假冒高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充分运用“互联网+”相关技术手段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提升保护水平与效果;2019年之后,新《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相继实施,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十年来,我们的创新步伐毫不停歇,释放出日益强大的创造力和生命力,助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的硕果累累、厚积薄发,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继往开来、意气风发,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


与之前相比,当今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稳中有进、质量明显提升。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为390.6万件,同比增长17.5%。有效注册商标4054.5万件,同比增长20.9%。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3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6927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19350家。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7661件,发证5233件。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增长,反映出我国企业创新能力逐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02

从躲避到主动出击 贸易救济成保护产业有力武器


随着中国对外贸易额的大幅增长,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技术壁垒等变化多端的贸易摩擦也相伴而生。


2012年7月24日,欧洲光伏制造商向欧盟提起对华“反倾销”调查申请,让中国光伏企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寒冬。


2013年,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钢材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或终裁,涉及无缝钢管、热轧钢产品等多种产品类型。这些贸易摩擦措施,令彼时的中国钢铁企业外贸渠道被压缩、再压缩,整个行业面临严峻的挑战。


过去十年,世界范围内各国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立案达1412起。贸易救济和其他法律措施叠加使用,从反倾销到反补贴,到“双反”并用,再到“337”调查、“301”调查等等,层出不穷。


以前,一旦面对国外的公平贸易案件,不少中国企业的第一反应就是能躲则躲。如今,国内企业渐渐学会了运用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争端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面对调查,中企也能理直气壮地说“不”。今年3月,位于上海的海隆石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了来自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关于对中国的钻杆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通知。当时正值上海疫情初起,公司排除万难坚持应诉,向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递交了一系列事实和数据证据。最终,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终止了对中国钻杆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这给整个行业带来了极大的鼓舞和激励,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为了减少经贸摩擦带来的影响,促进贸易自由化、维护公平的贸易秩序、保障国内产业健康发展,十年间,我国建立了贸易救济合作机制,重点就贸易救济调查中有关规则的理解和运用问题开展对话和磋商,增信释疑,减少分歧,化解摩擦。同时,积极运用贸易救济措施,遏制了进口产品的不公平竞争;有力地保护了国内产业的合法利益,维护了公平贸易秩序;建立了维护产业安全工作体系;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我国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完成了从立法、体制机制建立,到实践的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维护产业安全效果显著,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环节。


十年来,中国政府在维护产业安全、妥善处理贸易摩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力推动对外经贸高质量发展。帮助中国企业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外贸发展环境,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按照WTO统计方法,自我国入世以来,至2021年11月,我国共对来自28个国家和地区的进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62起,产品涉及我国化工、轻工、钢铁、机械、纺织、电子、医药、农业等行业,有效抵制了恶性竞争,为维护国内产业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03

仲裁担纲 调解出力 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更多元更完善


作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仲裁、调解是各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法治软实力的重要手段,在处理国际商事纠纷、优化国际营商环境、推进国际法治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大作用。


十年来,中国仲裁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仲裁制度不断完善,仲裁机构不断健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作出重大贡献。十年前,全国共设立有215家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100余万件,涉及案件标的额6860亿元。而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设立仲裁机构274家,累计办理案件400余万件,涉案标的额5.8万亿元,涉外仲裁案件当事人涵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中国仲裁机构秉承公平、公正、独立、高效的原则解决双方当事人的争端,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荷兰一家公司和中国某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付款发生的纠纷为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组成的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详细梳理,最终基本支持了荷兰公司的仲裁请求,令两家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为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国家加强了顶层设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改革任务。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2021年7月30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与此同时,中国调解事业在十年间稳步发展,在争议解决中的作用持续提升,商事调解标准建设取得新进展。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加速建设,繁简分流改革落地实施,诉调对接、仲调对接机制不断完善,金融、知识产权、破产等专业领域调解机制建设持续推进。同时,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全国法院及仲裁机构大力推行了在线调解。2020年,《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新加坡公约》)正式生效后,中外联合调解机制逐步建立,国际商事调解规则体系得到了有效完善。


不少企业在调解机构的帮助下,维护了自身的权益。一名西班牙籍商人与广州一家从事模具制造、电子产品及其设备制造等业务的公司在合作中发生纠纷后,中国贸促会港籍调解员通过测试各方的方案不断拉近双方距离,并利用互联网选择合适时机随时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在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的大背景下,商事仲裁与调解仍面临着重大挑战和发展机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将继续完善仲裁、调解规则和制度,发展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紧跟国际贸易和投资发展需要,建立更广泛的工作网络、形成更规范的运行机制、培养更专业的人才,为共同解决当前世界经济以及国际贸易和投资面临的问题作出新的贡献。


04

告别野蛮生长 中企走上合规之路


2012年,美国政府对中兴通讯立案调查,成为十年来中国企业合规管理的里程碑式事件。从出口限制,到被罚款8.9亿美元,再到与美国商业部工业与安全局达成了新替代协议,中兴通讯深深感受到忽视合规的切肤之痛,于2018年更换董事会及管理层,“致力于打造全球一流合规企业,坚持将合规视为战略发展的基石和经营的底线。”今年3月,中兴通讯终于发布好消息,称美法院裁定不予撤销中兴通讯的缓刑期且不附加任何处罚,并确认五年合规观察期结束。


中兴事件就像一记重拳,狠狠地砸醒了中国企业的合规意识。合规管理是企业切实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的关键制度性措施,是新形势下持续健全公司治理,确保企业良性循环、稳健发展的迫切需要。中企自此开始告别野蛮生长时代,学着建立合规发展体系,在尊重国际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竞争。


十年间,国家对企业的合规要求以及企业对自身的要求不断提升,合规管理得到了全方位的重点关注。2018年11月9日,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中国企业开启“合规管理元年”。2018年12月29日,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针对对外贸易、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日常经营等四类主要活动明确了具体的合规要求。2020年9月11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印发《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从合规管理制度、合规风险重点、合规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保障四大方面对经营者提出具体建议。2021年3月,企业合规师作为一种新的职业被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向社会正式发布。2022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以部门规章强化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并规定中央企业应当结合实际设立首席合规官。


合规意识提升后,不少企业自觉改善了此前发展中重效益、轻治理的典型问题;一家年产值超20亿元的汽车电子制造企业,自2018年建立起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后,从生产制造型企业向产融运营企业转型,已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在世界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合规不仅成为企业家的共识,也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一种境界和方向。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合规之路,正在越走越宽、行稳致远。




来源:中国贸易报记者 钱颜 (制图:本报融媒体中心 耿晓倩)

投稿/建议:geyan@ccpi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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